低溫閥門的工作環境惡劣,其工作介質大多為易燃、易爆和高滲透物質。最低工作溫度可達-269℃,最大工作壓力可達10MPa。因此,與通用閥門相比,低溫閥門在設計、制造和檢驗方面存在顯著差異。一般來說,基于低溫閥門的工作條件,對設計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:
1、閥門及其裝配件應具有長時間在低溫介質和環境溫度下運行的能力(通常為10年或35000-5000個循環)。
2、與低溫介質相比,閥門不應成為顯著的熱源,因為熱量流入會降低熱效率。此外,過多的熱量流入可能導致閥門內的低溫介質汽化,產生異常的壓力升高,造成危險。
3、低溫介質不應對手輪的操作性能和填料的密封性能產生有害影響。
4、與低溫介質直接接觸的閥門裝配結構應符合相關防爆和防火要求。
5、在低溫條件下運行的閥門裝配件不能潤滑,因此需要采取措施防止摩擦部件被劃傷。
上述要求應貫穿于低溫閥門的設計過程中,并應注意這些要求是特定于低溫閥門的。在低溫閥門的設計過程中,還應遵循相關的閥門要求。